2020年下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精神,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同意,清远市清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 11月19 日至2002年11 月19 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人员,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具体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 月 4 日9:00至 12月 8 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www.sydwzl.com/gdqyqcrsjsyzp/),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并报名成功的考生自2020年12 月21 日上午9:00后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qyqcrsjsyzp/)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应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核,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报考者是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六、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考试(如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四)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 11月19 日。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五)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六)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63--3939380
附件:
附件1:2020年下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2020年下半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相关规定,经佛冈县人民政府同意,佛冈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2月8日至2002年12月7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或部分岗位要求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下半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qyfgsyzp/),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注意保存),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注册个人信息后,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四)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5日16:00。
已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qyfgsyzp/ )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报考教师或护士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以参加考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须在1年内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4.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交。
6.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1.时间:2020年12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并且将会通过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ogang.gov.cn)(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统一公布。
(二)面试前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名单以及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下半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
4.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限户籍的提供);
6.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收原件。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要求。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3)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部分教师岗位设置岗位组,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等情形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并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参加考试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自备口罩。
(三)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排队进行测体温。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分流,有序入场。如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至当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四)本次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佛冈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在佛冈县服务或服务期间为佛冈县户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该类考生应于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且在报名结束10日内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社局307室进行审核和登记。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二)岗位条件有要求清远市户籍的,报考者本人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户籍在清远市。
(三)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或用人单位证明等)。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本次招聘岗位要求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间,经单位同意可报考公务员。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由于本次招聘考试与2020年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同时组织,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两项考试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九)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63-4292111。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2020年连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并经中共连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招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含高专、高职)毕业以上人员。其中,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12月2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4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2日出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连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我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对照招聘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9:00至12月4日17:30。
(二)报考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sydwzl.com/gdqylzsyzp/(2020年连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2.已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12月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3.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0年12月2日)。
4.报考“连州市基层服务人员”岗位条件,指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在我市服务或本人属于连州户籍(生源)的人员。
5.此次招聘岗位要求连州市户籍(生源)的,指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连州,或本人在连州工作累计5年以上的人员(在连州当地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
6.建档立卡贫困户指连州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同户口的家庭成员。
7.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2019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③在报名首日前(即2020年12月2日)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④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8.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1.时间:初定2020年12月13日上午 9:00—11:00 (星期天),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考试后10天内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公布,也可登陆报名系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划定。
2.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
1. 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出现资格不符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审核完毕,审核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免体检费,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递补与调剂聘用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招聘中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报考同一学科类型未入围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按符合空缺岗位原规定的条件,总成绩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机会,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连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考试前,考生应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公布,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递补、调剂的,同时会通过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
连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763-6667036
报名系统技术联系电话:020-2984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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