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校查处学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分353起。其中,因学生考场违规违纪行为给予的处分267起,占全年学生处分总数的75.64%。
学生考场违规违纪行为多为夹带抄袭、携带通讯工具抄袭、冒名替考、篡改成绩等。在267起考场违规违纪处分中,因学生在校期间构成二次考场违纪或违纪行为特别恶劣,给予开除学籍处分7起。
上述处分中,信息学院受处分学生79人,其中开除学籍4人;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受处分学生35人;机械与车辆学院受处分学生46人,其中开除学籍1人;航空学院受处分学生6人;化工与材料学院受处分学生25人;商学院受处分学生19人,其中开除学籍1人;会计与金融学院受处分学生35人,其中开除学籍1人;文法学院受处分学生2人;外国语学院受处分学生3人;设计与艺术学院受处分学生7人;数理学院受处分学生10人。
考试舞弊行为严重影响了考场秩序,违反公平性原则,是对校规校纪的极大蔑视。学校对考试舞弊行为一贯采取"零容忍"态度,无论是新生还是应届毕业生,发现一起,处理一起。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周即将到来,希望同学们秉承"严谨、诚信"的校风,坚决抵制考试舞弊行为,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复习,为本学期的学习交出满意的答卷。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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